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也就是说,离婚后原夫妻的任何一方皆有义务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3.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6年
3次 (优于88.33%的律师)
3236分 (优于88.89%的律师)
一天内
11篇 (优于73.12%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