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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方式、流程、材料准备干货分享(一)

2021-06-17

发布者:李玉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 |463人看过举报

婚姻是一门学问,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但是,缘分尽时,也别流泪,孤独终老与得过且过,哪一个更可怕谁也说不准。

今日之文章,不说教应当如何珍惜彼此来之不易的感情,不讨论如何维系情谊,而是在双方感情即将终结,已经做好离婚的心理准备时,如何快速的达到离婚目的,合理合法的维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益。

一、 离婚的方式及利弊

众多周知,达到离婚目的有且仅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鉴于此,本律师就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离婚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和利弊,逐一作简单点拨,希望需要之人能受点滴启发,少走弯路,省事省力。

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人写此文章不是为了奉劝离婚,仅仅是希望对那些身处婚姻,但实际活成一座孤岛的人提供些许帮助。

我不知道什么样的婚姻是值得守候的,我也不会给必须要离的婚姻作出设定。我只知道,当你恰好是欺骗自己过日子的时候,当你觉得你时刻在隐忍的时候,当你勉强自己的时候,当你觉得离婚好过得过且过的时候,你可以考虑离婚。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协议离婚是离婚男女共同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供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未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和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

双方尽量携带空白的《离婚协议书》,因为在申请离婚程序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在婚姻登记员见证下,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因此,离婚男女应当事先打印协商好的离婚协议,具体签名或按指印在婚姻登记员面前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然后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给《离婚证》。

第二,《离婚协议书》如何拟定,这个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夫妻财产、婚生子女进行合理安排。无重大财产分割的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可以直接下载模板或者具体内容简单咨询律师即可,但为了减少隐患,防止出现差错,事关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权利义务的安排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代为起草为宜。

第三,夫妻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约定,双方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就发生了法律效力。需要重点强调的是,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任何一次离婚都是对夫妻财产的一种分配,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是有效的法律行为,即使复婚,也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行为。

为什么要将这一点单独拎出来?由于随着我国对房地产的调控措施,限制了诸多居民的购房资格,部分小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打拼积攒了富裕的财富,或基于改善生活需求,或基于投资需要,想方设法获取购房资格。为顺利获取购房资格,夫妻双方将原本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房子通过离婚协议约定为归属于其中一方,而另一方净身出户。在净身出户方顺利获取购房资格后,购买房屋,随即复婚。

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之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依旧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里陈律师必须要义正言辞的告诉你,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双方第一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攒的夫妻共同财产已经进行了分配,即使重新缔结婚姻关系,但是不改变双方曾经办理的离婚登记手续以及曾经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在此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归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即使复婚,该财产也是该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也就是说,从法律上而言,离婚、复婚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如果双方真的感情破裂,该部分财产已经在离婚时作出了处理,即使复婚,也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第四,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问题,即是否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就立即产生了离婚的法律后果?

显然不是,《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俗点说,即使夫妻双方都已经在事先协商好的《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但是只要任何一方不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没有生效,仍然应当依法判决。

第五,虽然《离婚协议书》需以离婚登记作为法定生效要件,但是本律师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不以离婚为前提的《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或者《夫妻财产归属协议》之类的书面约定一旦签署就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因此,如果分不清,不要瞎签,签之前可以问问律师,防止不必要的争执。

第六,《离婚协议书》已经经过民政部门备案登记,办理了离婚手续,对方不履行怎么办?很简单,离婚协议书虽然经过备案登记,但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在对方不履行,特别是不如实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金钱债务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

其实,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不管是调解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其效果跟协议离婚都相差甚远,你想在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里面就探望权或者违约条款等问题作出非常细化的约定,几乎是不可能的,写的太细,调解书条款或者判决书判决部分就显得拖沓冗长,法院一般不会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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