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安徽
李玉律师 婚姻家庭、离婚、继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李玉律师

lyzd2010@163.com 09:00-21:00
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

  • 服务时间:09:00-21:00

  • 执业律所: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2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48567006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财产、债务、遗产等18类案件171种证据(六)

2021-09-05

发布者:李玉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 |382人看过举报

16

房产案件


(一)房屋产权纠纷案件
(1)  房屋产权凭证;
(2)  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建造等)的证明;
(3)  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
(4)  房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
(5)  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
(6)  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
(7)  其他证据。
(二)房屋买卖纠纷案件
(1)  房屋产权凭证;
(2)  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  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  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  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  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  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  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  其他证据。
(三)房屋租赁纠纷案件
(1)  房屋产权凭证;
(2)  房屋租赁许可证;
(3)  房屋租赁合同;
(4)  欠租时间、金额的证明或者欠据;
(5)  修缮前房屋质量情况的证明和为修缮房屋支出合理费用的凭证;
(6)  原房屋平面构造草图;
(7)  转租协议及转租人从中渔利的证据;
(8)  房屋再次出租的,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的证据;(《民法典》实施后)
(9)  其他证据。
(四)房屋腾迁纠纷案件
(1)  房屋产权凭证;
(2)  房屋租赁合同;
(3)  被腾迁人家庭人口及是否有其它住房或可搬迁之处的证据;
(4)  房主收回房屋后用途(自用或继续出租等)的证明;
(5)  出租房被买卖的,是否以同样价格让承租人优先购买的证据;
(6)  房主是否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搬迁的证据;
(7)  房屋再次出租的,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的证据;(《民法典》实施后)
(8)  其他证据。

17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  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  担保手续;
(3)  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  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5)  还款通知书;
(6)  还款付息凭证;
(7)  利息计算明细;
(8)  利息计算的依据;
(9)  其他证据。


18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1)  合同及变更合同内容的协议、批注或者批单;
(2)  投保单;
(3)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4)  预约保险合同及预约保险单;
(5)  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6)  投保方不申报、隐瞒、错误申报主要危险情况的证明;
(7)  投保方关于保险标的过户、转让、出售的书面通知;
(8)  投保方通知保险方保险标的的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的证明;
(9)  保险方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建议;
(10)  由于投保方的故意而发生保险事故的证明;
(11)  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的证明;
(12)  投保方发生事故当时实际遭受损失的证明;
(13)  损失物资价值和投保方从第三者取得赔偿的证明;
(14)  其他证据。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安徽 合肥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48567006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513127

  • 昨日访问量

    2157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李玉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