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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债务、遗产等18类案件171种证据(三)

2021-09-05

发布者:李玉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 |348人看过举报


07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其他部门处理纠纷的相关证据;
(2)  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  人身受到侵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有关照片等);
(4)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误工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的证据(如:医疗费单据,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和护理费凭证,车船票,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据等);
(5)  要求赔偿丧葬费或死亡赔偿金的,提供丧葬费凭证以及关于亲属关系的证明、受害者生前抚养、扶养、赡养情况的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
(6)  被告无过错或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或第三人过错的证明;
(7)  其他证据。

08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2)  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  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购物合同、发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等);
(4)  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
(5)  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
(6)  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或第三人过错的证明;
(7)  其他证据。

09

因饲养动物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  关于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证明;
(2)  受害人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有关照片等);
(3)  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证明;
(4)  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证明;
(5)  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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