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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离婚纠纷调解成功案例之财产如何分配

发布者:李玉|时间:2026年03月16日|67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主题

离婚纠纷中的财产分割与案外人财产权益保护

二、案情简介

原告洪某(女)与被告张某(男)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4年,原告首次提起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后,双方关系仍未改善,原告于2025年再次起诉,请求判令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告主张的财产包括:位于合肥市XX区的一套住宅(AAAA)、肥西县的两处房产(BBBB商铺、CCCC住宅)及一辆XX新能源汽车,并主张被告曾两次向其子转账共计25万余元构成共同债权。

被告张某同意离婚,但辩称双方共同财产仅有AAAA一处房产,其他财产均为其子张某某个人出资购买,登记在被告名下仅为代持,原告未出资分文,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应诉难点

财产范围争议大:原告主张的多处财产均涉及案外人,且涉及代持、合伙投资等复杂法律关系。

证据链条庞杂:需梳理银行流水、购房合同、贷款还款记录、转账凭证等大量证据,证明被告及其子的资金来源与出资事实。

情感与法律交织:原告在婚后仅四年多即外出为前夫之女带孩子,长期分居,情感上对被告家庭贡献有限,但法律上仍需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四、代理思路

明确核心抗辩点:坚持谁出资、谁所有原则,厘清每项财产的出资来源,证明原告主张的财产均非夫妻共同财产。

系统梳理证据: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贷款还款明细、微信聊天记录等,全面还原被告之子张某某为购房、购车出资的全过程。

强化代持法律关系:结合交易背景、出资时间、资金流向等,论证翡翠蓝湾房产及小鹏汽车系张某某借名购买,原、被告仅为名义登记人,不享有实际权益。

合理评估共同财产价值:对AAAA房产的出资、还贷情况进行细致核算,提出合理补偿方案,避免激化矛盾。

引导调解方向:在明确法律立场的基础上,积极与法院、对方代理人沟通,推动调解,避免进入对抗性诉讼。

五、调解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自愿离婚;

AAAA房产归被告张某所有,剩余贷款由被告承担;

被告分三期支付原告房屋补偿款共计60万元(首期20万元已当庭兑现);

双方确认无其他共同财产、债权债务;

诉讼费用由双方分担。

六、律师点评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离婚纠纷中,涉及案外人财产的认定需严格遵循出资决定权利的原则,不能仅以登记名义推定财产归属。

代理过程中,我们通过系统梳理证据、厘清法律关系,成功将原告主张的多项财产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避免了被告因名义登记而承担不应有的财产分割责任。同时,在调解中兼顾情理与法理,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本案也提醒公众:在婚姻关系中,涉及大额财产的登记、出资、还贷等行为,应保留完整证据,避免因名义登记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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