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振东律师 08:00-22:59
马振东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565615211
咨询时间:08:00-22:59 服务地区

从诈骗重罪到缓刑新生:马振东律师为被告人争取宽大处理的辩护实录

发布者:马振东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23日 2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在近期由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报道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中,马振东律师担任了被告人周某某(化名)的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额巨大”及“共同犯罪”等严峻形势,马振东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与积极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判决,使其免于牢狱之灾。

案情回顾:直播带货背后的“杀猪盘”

本案涉及两名被告人,主犯薛某某(化名)利用工作室进行直播带货,筛选男性客户,冒充女主播与其建立虚假婚恋关系,并以“母亲生病”为由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18万余元。

周某某在本案中涉及两部分行为:一是独立诈骗,他编造女主播身份,骗取一名被害人3.65万元;二是帮助犯,他在薛某某实施诈骗期间,通过编写诈骗话术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7000元。公诉机关认为周某某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且数额巨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辩护亮点:马振东律师的破局之道

接手案件后,马振东律师深知“数额巨大”通常面临三年以上刑期,争取缓刑难度极大。但他并未放弃,而是从以下三个维度展开了有力的辩护工作:

1. 定性精准,锁定“从犯”地位

马律师紧扣案件事实,着重论证周某某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虽然周某某提供了话术支持,但相对于主犯薛某某的策划与实施,周某某处于从属地位。马律师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坚持主张周某某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这为后续争取缓刑奠定了坚实的法理基础。

2. 深挖情节,确立“自首”与“退赔”

在会见过程中,马律师详细梳理了周某某的到案经过,确认其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符合“自首”的法定从轻情节。同时,马律师积极劝导并协助周某某家属,在庭审前全额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成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这一系列补救措施极大地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3. 情理交融,提出“缓刑”建议

庭审中,马振东律师发表了极具感染力的辩护意见。他指出周某某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系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马律师强调,周某某已深刻悔罪,且已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他恳请法庭给年轻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建议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法理情的胜利

法院最终采纳了马振东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定周某某为从犯,且具有自首、退赔、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法院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更彰显了马振东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专业辩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专业素养。


马振东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7
  • 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
    • 执业7年
    • 15565615211
    • 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7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9.9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2036分 (优于96.0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0篇 (优于99.17%的律师)

    版权所有:马振东律师IP属地:河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8397 昨日访问量:17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