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产品采购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合计 | 小写:¥ ;大写: 元整 | ||||
备注 |
第二条 合同标的质量
1. 交付货物的质量应符合产品制造厂商有关技术手册、产品说明书的标准,并且不低于国家或相关标准。
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产品原生产厂商制造的,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购时提出的产品需求。
2. 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因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操作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购销合同规定的指标或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产品硬件或软件,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由此发生的退货、换货、运输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提供采购货物采用厂商出场包装,并且符合该货物的包装运输要求,能防潮、防震、确保运输安全,在甲方验收前不得拆封,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应和第一条内容一致。甲乙双方变更供货品种、规格及数量时,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可作为双方结算合同总价款的依据。
第四条 送货时间、方式、地点
1. 交货时间: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两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达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全部产品;
2. 运货方式及费用承担:乙方送货上门并承担全部运输费或乙方代办运输,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 送货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按照甲方指定为准。若甲方改变送货地、联系人,应及时通知乙方,至少应在发货前通知乙方。
4. 乙方在送货时间应同时提供货物所有附随单据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1.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双方选择下列第 项付款方式,并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a) 货到付款: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收货人当场验收后付款。
b) 分期付款:本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甲方立即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首付款,即人民币 (小写:¥ );收货人当场验收后,甲方在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即人民币 (小写:¥ )。
c) 款到发货:乙方在收到甲方本合同价款并确认无误后,按约定时间发货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 乙方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 发票:乙方给甲方开具与货款额相一致的发票额,甲方根据收到的发票额付款。
4. 其他: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1. 乙方将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明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按质按量交付到约定地点。
2. 甲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工作日)8小时内按照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等进行验收。
3. 甲方对于已经验收的产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12个月内提出。
4. 甲方对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书面文件盖章扫描后发送至乙方指定邮箱,也视为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收到异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2日内给与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5.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方为验收合同。全部货物经验收合格后,才视为交付完成。货物的风险转移时间在交付完成后,方可转移至到甲方。未经验收合格的货物灭失、损坏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6. 如产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甲方应妥善保管并立即通知乙方,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方验收不符合要求时,视为乙方未交货,乙方如约交付符合要求的货物之日确定为乙方实际交货日。因乙方换货退货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交货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的款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 验收不合格:如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后3日内解决,同时按照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解决导致甲方遭受到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提供产品存在的缺陷不因甲方验收合格而免除责任。
3. 甲方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包括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事件,则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赔偿甲方因此所收到的损失并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售后服务
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 个月的质保期(若产品说明书的质保期长于本合同约定时,则以较长的期限为准),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本合同原厂家标准的售后服务。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寻找合理的解决办法,并尽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三年内,若事先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漏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事实、本合同内容以及在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到的对方的各种信息。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应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 “补充协议”、单方“承诺”等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