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霞 移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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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工伤赔偿涉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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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的范围

发布者:张朝霞 移民律师|时间:2021年05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374人看过

个人财产的范围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婚前个人按揭房(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7.父母婚前为双方购房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8.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方式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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