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都没有提笔写些什么了! 只因忙的一踏糊涂,该管的不该管的,都在管,是不是应该律师去做的事情,我都去做了,不知道自己是对是错,心中只有一个想法:一个案子就是一个事情一个纠纷,既然找到我了,说明这个事情得由我去解决,我就尽最大的努力去解决问题,就算案子进行到最后,法官还是要解决纠纷解决问题,不论调解还是判决都得有个结果,我协助法官解决问题。
究竟是幸运,还是老天对我的考验,也或许这个事情确实得找个像我这样的人去处理,去解决,所以给了我很多案子,可是个个案子都有说不清道不明,理还乱的感情在里面,让你狠不下心来听之任之,只希望亲人不要成仇,员工和公司互谅互让,互为对方考虑。
这个案子比较特殊,因为一个房产而引起的继承问题,本不是什么难的事情,按着继承法处理就是了,可是经过调查了解,没有那么简单,估计这个案子执行的法官现在也在头疼的不得了!
甲和乙不知道做了什么事情,为了套取银行贷款,甲和乙商量把甲现在住的房子(该房子是甲奶奶的承租房,2009年甲已经用公积金贷款把承租房变成产权房了,产权人为甲),因为甲的公积金没有钱了,所以才用乙的公积金贷款,通过买卖的形式套取银行的贷款,办理了过户手续,目前房子的产权人是乙,但套取的银地贷款没有打入甲的账户,而是打入了乙的账户,甲曾经跟老婆说他被骗了,自2009年房子过户到乙的中下后,甲和家人一直住在该房子里至今。
2012年乙在家中卫生间猝死,无缘无故。2016年甲在家中卫生间猝死,无缘无故。甲、乙均刚30岁。
因乙死亡,房贷断供,住房担保公司还钱后行使追偿权,将乙的继承人,即乙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还钱。
乙的父亲因儿子突然死亡打击太大,突发脑梗住院,经过抢救无生命危险,却落个双腿残疾,依靠轮椅生活,目前住在养老院,可怜的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仅有的一个儿子死去后,感觉活着已无实际意义,一想起儿子头天晚上还在跟自己讲话,有说有笑的,第二天早上起来眼看着就躺在了卫生间的地上,抢救无效死亡。老人在养老院三次触电自杀没能死去,这是我徒步走了80分钟,到养老院找到乙的父亲了解到的。
乙还有一个母亲,88年就跟父亲离婚了,另行成家但没有再生孩子,也仅有乙一个儿子,不管怎么样,两位老人还是被住房担保公司列为了被告,且两位老人对系争房产的事情根本就不知道。
话又说回到甲,房子被过户到乙的名下后,再怎么想办法都回不来了,也不敢告诉奶奶和老婆孩子。2013年甲的奶奶过世。2016年甲在自家的卫生间里猝死,等家人发现后其已没有呼吸和生命体征,至于什么时候死亡的,不知道。2016年甲死亡前,乙的母亲找到了甲,把法院送达的起诉书等材料给了甲一份,甲的家人也知道了住房担保公司起诉的事情。
所谓死者为大,甲和乙再有天大的过错,也就不说了。这两个人给他们的继承人留下的这一大堆的麻烦事,真的是让人头疼了又疼。我是甲的老婆孩子的委托代理人,他们从奶奶手里获得的房子,并且支付了价款,过户到乙的名下,却没有拿到一分钱,住在这里已经快10年了,从来没有人来要房子,所以房屋买卖是有重大的问题的,或者说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屋买卖法律关系。
目前住房担保公司已经胜诉了,执行阶段法官去执行,发现里面住着甲的家人,没办法执行, 总不能让人住在大街上吧!乙的父母也没办法继承,因为房子在查封着。两家人家都遭遇着丧子和丧夫之痛,悲惨不已。
我要怎么解决这个案子,如果想调解,我要说服三方同意卖房子,然后说服法官从中主持分配款项。我能说服得了吗?这将是一个极其困难的过程。如果起诉,很多事实都随着甲乙的死亡成了迷,单从目前调查的证据来看根本帮不上忙,启动不了案子,原被告都不好列,就不说胜诉的问题了。我真被难住了,多方思考后,我选择了调解之路,选择了说服三方和执行法官的道路,如果都能说好,纠纷便可解决。但是,关于仅有的住房,关于房子的问题永远都是个敏感的话题,我能完成这个任务吗?心在没底,只有试了才知道,不试肯定没有希望。
于是我开始了调解之路,乘16号线,到一个没有出租车没有黑车也没有三轮车的偏辟航头镇小村庄,徒步80分种才找到乙的父亲,聊起房子的事情。聊到其它室友都有家人来看望,没有一个人来看他,聊到三次触电自杀,聊到儿子刚死去时,整夜泪湿枕头,这位父亲两眼汪汪,好不悲惨凄凉,人生悲事不过如此。
想起甲的妻儿和母亲第一次找到我,聊起案件的时候,哭的一踏糊涂,他们不敢再进卫生间了,总想起甲死亡时的场景,触景生情,不禁落泪。一个男人,一个家庭的顶梁柱,没有了,整个家都垮了。可怜那稚气的孩子,根本意识不到以后他将再也见不到爸爸了。
只因为这两家人都经历了失去亲人的滋味,所以很能体会对方的感受,这是我调解之路的一个有利点,只希望能帮两家人尽快解决问题。神啊!给我点力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