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内,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何主张上述双倍工资?
劳动者只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就可以,用人单位不承担证明责任。
劳动者如果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这是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拿到双倍工资的关键。哪些证据能够证明劳关系的存在呢?
一、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 考勤记录;
五、 离职证明
六、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七、 其他证明。
上述证明应该是原件,除劳动者的证言外,应当有单位的公章或者法人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