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当事人P某系北京某公司员工,平时工作之余打零工补贴家用。2023年10月某天下午,P某趁工休的空档,到某中学为一教育公司做地推、开展宣传工作。其在下班时天已黑了,看到一辆没有上锁的山地自行车停放在校园边的树下,遂将该车骑走,后P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该车被扣押。 律师工作
在接到家属求助后,我所第一时间安排了律师会见当事人,向当事人本人了解案件详细情况,通过分析案情,我们认为P某犯罪情节轻微,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在当事人被拘留七天内便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阐明了多方面事实与理由: 1、P某如实供述,真诚悔罪,未转移、销赃,造成受害人财物难以追回的后果 P某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确表示真诚悔罪,态度良好。其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后,一直将该自行车存放于自己屋内,不存在转移、销赃的行为,没有造成受害人财物损失难以追回的严重后果。 2、P某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良好 本案中P某明确表示认罪认罚。我国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坦白情节,同时认罪认罚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度内给予相对更大的从宽幅度。P某认罪时间早、认罪态度稳定性强,属于彻底认罪,且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应当在更大幅度内对其从宽处罚。 3、P某及其家属明确表示愿意向受害人经济补偿,争取受害人谅解 P某盗窃他人自行车的行为确实给受害人带来了不便,其本人自愿承诺给予受害人合理经济补偿,安抚受害人情绪并争取获得谅解。P某的行为反映出其主观上真诚悔罪的态度,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有利于及时化解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4、P某犯罪情节轻微,即使判刑也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本案中被盗山地自行车并非全新车辆,如果对其价格进行鉴定,也会考虑折旧损耗等因素,犯罪金额也不会认定太高。即使追究P某的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也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情节轻微,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我们认为对P某无羁押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更为适宜。 在撰写好取保候审申请书后,我们将文书交给了办案机关,并与办案机关沟通。 辩护效果
在交完取保候审申请书,与办案机关沟通后,第二天当事人家属就接到了电话,去接P某回家,我们也在家属的请求下给P某单位出具了情况说明,便于P某暂时先回单位工作。 小案不简办,尽管该案金额不大,情节不复杂,但我所律师仍然认真了解梳理案件情况,撰写了内容详实、论证充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最终为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 华让小贴士
路边的东西不要随便拿,不要抱有贪小便宜或者侥幸心理,也不要低估监控的清晰度与公安机关办案的力度,一旦顺走的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很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到时候即使退回财物、赔偿损失,也不一定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