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成素霞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3977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案情简介:
广州市永*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公司)与广州市*城农信社(以下简称*城农信社)欠款纠纷系列案(合计3案),贷款逾期超过十年,截至2007年待执行本金200万元,利息约60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城农信社多次与永*公司多次协商和解,均无果。
广东德法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城信用社委托,指派成素霞、王心东律师代理执行本案。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方途径查找被执行的财产线索,随后查封永*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白云区龙归镇的厂房,2007年4月厂房拍卖前一天永*公司与*城农信社达成和解协议,永*公司一次性支付400万元结案。
案件难点分析:
1、债务人身份有一定的特殊性,债务人永*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归侨,年纪很大,曾为广州经济建设作出过贡献,案件执行阶段曾多次找过广州市有关领导;
2、永*公司目前基本无现金可归还欠款,还款资金仅依靠厂房承租人代垫;
3、永*公司对利息计息方式和结果持有异议,认为过高;
律师办案策略:
1、动用各种资源,查找并查封债务人的财产;
2、给*城农信社做工作,减少其对永*公司的不信任,积极促成和解;
3、配合永*公司做厂房承租人的工作,促成厂房承租人为永*公司代垫还款资金。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案情简介:
广州市永*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公司)与广州市*城农信社(以下简称*城农信社)欠款纠纷系列案(合计3案),贷款逾期超过十年,截至2007年待执行本金200万元,利息约60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城农信社多次与永*公司多次协商和解,均无果。
广东德法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城信用社委托,指派成素霞、王心东律师代理执行本案。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方途径查找被执行的财产线索,随后查封永*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白云区龙归镇的厂房,2007年4月厂房拍卖前一天永*公司与*城农信社达成和解协议,永*公司一次性支付400万元结案。
案件难点分析:
1、债务人身份有一定的特殊性,债务人永*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归侨,年纪很大,曾为广州经济建设作出过贡献,案件执行阶段曾多次找过广州市有关领导;
2、永*公司目前基本无现金可归还欠款,还款资金仅依靠厂房承租人代垫;
3、永*公司对利息计息方式和结果持有异议,认为过高;
律师办案策略:
1、动用各种资源,查找并查封债务人的财产;
2、给*城农信社做工作,减少其对永*公司的不信任,积极促成和解;
3、配合永*公司做厂房承租人的工作,促成厂房承租人为永*公司代垫还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