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姝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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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京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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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同意就获得了肖像权吗

发布者:崔姝淼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456人看过

B摄影公司为了获客,在其公众号推送了其公司摄影师为某知名影星拍摄的结婚照的推文,一周时间阅读量突破10万+。但不久之后,B公司收到该影星的律师函,要求删除推文并赔偿近百万元的损失。B公司称推文照片均为其公司摄影师拍摄,摄影师已出具声明称所有照片为职务作品,公司有权发布。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其表现形式包括人物画像、生活照、剧照等。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自然人的肖像。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微信公众号推文中使用原告肖像,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被告取得的仅为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并未取得原告肖像授权。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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