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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研究

发布者:崔姝淼律师|时间:2022年08月22日|分类:经济仲裁 |2201人看过


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研究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可继承性

目前,我国没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可以被继承。但是,从解释论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以及继承编进行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我们能够推断出网络虚拟财产可以被合法继承的结论。


网络虚拟财产属于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明确网络虚拟财产是可以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

尽管,目前学界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定性仍有不同观点,比如存在以下几种学说:物权客体说、债权客体说、知识产权客体说,以及新型权利客体说。但是,在网络虚拟财产属于财产范畴这一点上,大家的观点比较统一。

并且,从立法上来看,依据网络虚拟财产在民法典中处于第一编第五章民事权利的位置,我们可以从体系解释的角度推断出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民事权益客体。且民法典第127条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而实践中,也有大量人民法院认定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民事权益客体并给予保护的案例。如:2020年8月31日审结的杭州臣工医用空气净化技术有限公司、杭州鸿鹄电子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以及2020年9月25日审结的赵硕硕与尹珊珊、袁小珊等合伙协议纠纷案等等。

总之,无论是学术界还是立法者或者是司法者皆持有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民事权益客体,应该给予网络虚拟财产充分保护的态度。

综上所述可得,网络虚拟财产属于可以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可以被合法继承

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第1122条采用“定义+列举+兜底”的模式明确了可以依法继承的财产范畴。而在明确列举的自然人可继承的财产范围中,网络虚拟财产却并未明确位列其中。因而,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定义+兜底”条件,要论证网络虚拟财产属于可以被继承的财产,就要论证网络虚拟财产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继承网络虚拟财产,二是网络虚拟财产在性质上是可以被继承的。

第一,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继承网络虚拟财产。依前文而言,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民事权益客体,在其他法律未对其进行单独立法或者特殊立法时,其仍然受到民法典的调整与规范。而民法典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仅有一处,即民法典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网络虚拟财产并未被法律规定禁止继承。进言之,对于民事主体而言,法不禁止即可为。网络虚拟财产并未被民法典规定排除继承,则民法典默许网络虚拟财产可以被继承。

第二,网络虚拟财产在性质上是可以被继承的。网络虚拟财产与传统财产相比,具备无形性、新兴性和技术依赖性等明显特征。但是,无形财产被继承已有先例,例如股权或者知识产权,它们既具备无形要素,又仍然可以通过权利外观实现对权利或权利客体的继承。至于技术依赖性,网络虚拟财产必须依托互联网甚至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技术,才能将其具象化。因此,实现网络虚拟财产的交付或者分割必须依赖互联网技术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由此,我们可以推断,网络虚拟财产也并非不可以被交付或分割。所以,网络虚拟财产在性质上是可以被继承的。


综合以上两点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法律上的可继承性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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