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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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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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发布者:张志旺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233人看过


男方婚前买房,夫妻离婚后房产归男方所有,双方有孩子尚小归男方抚养。女方为照顾孩子,需要在男方房子里居住。这种情况下,经男方同意后,女方可以对男方的房子有居住权吗,具体怎么操作呢?

石家庄婚姻家庭律师解答:

双方对男方的房屋设立居住权,应当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如当事人不知道怎么起草居住权合同,可委托律师代写。签订居住权合同后,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此时居住权方可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箱三百六十七条、第三百六十八条。

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委托律师代理,请联系石家庄张志旺律师:13582019013(VX同号)。(原文地址:http://www.shijiazhuanglawyer.cn/a/20210723104623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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