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先明确一个我们律师团队的观点,抵押车不能购买,风险极高。然后我们阐述一下理由:
一、抵押车来路不明确,产权不明,卖方无权处分抵押车。
很多抵押车交易中,卖方不是车主,但声称车辆是有合法的抵押,并能够出具一些抵押合同之类的文件。但是,实际上根本无法确定这些合同是否为车主本人签订,合同在形式上无法确认有效。同时合同内容上一般也都是抵押权,在法律上卖方是没有直接处置抵押物的权利的。所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卖方是无权处分,简单点说,就是卖方其实没有买卖抵押车的权利,那么买方的购买行为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有一种最坏的情况,就是车辆是犯罪所得,比如盗窃的车辆,这样的情况,买方以低于市场价进行交易会构成刑事犯罪。
二、抵押车交易中卖方很多情况是个人,不是合法公司,出现问题维权难度高。
因为抵押车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格,这点也是吸引买方购买的最大理由。但是加以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因是不合法,是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因为交易的不合法的,卖方不敢以公司经营,很多情况是个人的名义与你签订合同,后期一旦出现问题,个人逃之夭夭,买方找人都找不到。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相对的,买方遭受损失,要找签订合同的人承担责任,到时,人都找不到,维权难度高,程序繁琐。
三、因为买方没有变更车辆产权登记,很多事项无法办理。买方手中只有和卖方签订的合同,而没有和车主签订的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问题,所以不能被直接认可,买方在日常行使权利中往往有很大麻烦。比如车辆被盗抢,买方甚至无法向警方证明自己是车主,很可能导致无法立案。生活中还有很多其他的手续,都无法正常办理。后期会对买方有很多麻烦。
综上所述,柏林律师团提醒大家,购买车辆应该办理合法的产权变更手续,变更在自己的名下,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宜,如果因为产权的问题产生麻烦,后续的经济损失会很高。
最后在普及一个知识点
什么是抵押权?
根据《物权法》第179条的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抵押权怎么实现?
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须抵押权有效存在。
(2)须债务已届清偿期。
(3)须债务人未清偿债务。
抵押权的实现方法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折价、拍卖、变卖。 若当事人就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无法达成协议的那么抵押权人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将标的物进行拍卖或者变卖从而实现其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