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场关于“996”工作制的讨论,引发了商界大佬们的争执。马云、刘强东纷纷表示,年轻人应当时刻想着奋斗,“996”不算什么;也有企业家则认为,企业不应当过分剥夺员工的时间。那么,在现行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下,“996”是否可行呢?如果可行?劳动者又能主张何种权利呢?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当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但也有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而“996”工作制是每天要工作12个小时,每日超过正常工时制度4小时。即使按每月20个工作日计算,每月也超过了80小时。这是严重违反了现行《劳动法》规定的。
那“996”工作制是否一定就不可行呢?答案是否定的。《劳动法》第39条就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因此,企业想实施“996”工作制可以,但必须有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否则就是违反《劳动法》规定。
第二,实行了“996”,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呢?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们不妨举个例子,若实行“955”工作制,劳动者的工资为5000元/月,按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每小时的工资为28.5元。而“996”工作制每天多出4小时,这四小时的工资至少为28.5元的1.5倍,即171元。另外,每月还多出四个工作日,这四个工作日的工资要按照一般日平均工资的两倍计算,即5000÷22X2X4=1818元。这样算出劳动者原本工资5000元/月,在“996”工作制下至少应当获得5000+1818+171X22=10580元的月工资。
朝九晚五,做五休二,5000元/月;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每周六天,10580元/月。你会怎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