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雯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江苏法住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被解除怎么赔偿

发布者:曹雯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5日|分类:私人律师 |4145人看过

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被解除的赔偿标准: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一方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管理员删除;如有法律需求,建议联系律师本人。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