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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暴力讨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发布者:刘彦玲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941人看过


暴力讨债有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钱讨不到,便采用胁迫手段强行索要债务人财物,这也是一种胁迫他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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