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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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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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汉王科技虚假陈述而受损的股民可依法维权索赔

发布者:刘华浩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674人看过

索赔缘由:

2013年12月21日,汉王科技发布《关于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告》,中国证监会认定汉王科技存在如下虚假陈述的违法行为:汉王科技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0年半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其与汉王信息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证监会依法对汉王科技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若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其目前有权依法提起索赔诉讼,要求汉王科技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索赔诉讼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

管辖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索赔条件: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刘华浩律师认为:2011年11月22日前(含当日)买入且未全部卖出汉王科技股票的股民均可依法向汉王科技提起索赔诉讼。刘华律师表示,汉王科技因虚假陈述行为导致股价最大跌幅超过85%,股民损失惨重,并表示股民需提供如下材料委托律师启动民事诉讼: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股东账户卡

3、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

其他相关信息:

佛山照明因虚假陈述被罚,截止目前,佛山照明公告的索赔人数达1187人,索赔金额高达1.6亿元。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代理众多股民起诉佛山照明取得阶段胜利:法院已依法驳回佛山照明管辖权异议,索赔人数目前仍在增加。汉王科技投资者切莫在权利上沉睡,证券索赔案虽然一般呈“持久战”态势,但孰胜孰败自然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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