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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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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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巷索赔维权征集,受损股民切莫错过

发布者:刘华浩律师|时间:2017年07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377人看过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已经成功帮助佛山照明、海润光伏、美达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民打赢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诉讼,并且代理股民正陆续或已经获得赔款。

   现: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征集三房巷受损股民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条件:凡在201431201739日期间购买三房巷,且在201739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三房巷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咨询方式:刘华浩律师,18027131914

单位: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002

事实及依据:

2017310日,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江阴兴宇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阴海伦化纤有限公司在2014 年至2015年间,采用期间占用形式违规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累计 10.13 亿元,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7 74 日,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号为苏证调查字 2017019 号的《调查通知书》,内容如下: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 有关规定,我会决定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如大连控股因信批违法违规被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则凡在201431201739日期间购买三房巷,且在201739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三房巷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股民需提供的诉讼资料: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载明身份证号,并加盖证券公司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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