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丕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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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工程建筑交通事故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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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施工前发包人的主要工作

发布者:董丕征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3265人看过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组织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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