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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偿真的天经地义吗,答案来了...

发布者:王箭平律师|时间:2020年09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936人看过


父债子偿这句话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很多人都认为“父债子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所谓的父债子偿,也就是说父亲欠下的债务,儿子就有义务为还不上钱的父亲还债。那么这种说法真的对吗,接下来就请跟随律箭君一起看看这起由盐津县人民法院柿子法庭审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回顾

 

孙某的父亲于2018年6月在杨某经营的家具店以赊账方式购买家具,并出具家具货款的“借条”一份给杨某。2019年6月,孙某的父亲突发疾病去世。杨某多次向孙某及家人索要货款无果,无奈之下将孙某的母亲、哥哥、妹妹及孙某本人起诉至法院。案件办理过程中,孙某在电话中讲到,父亲早年便已与母亲离婚,哥哥、妹妹及孙某一直与母亲在外生活,对父亲在杨某家具店买家具欠款的情况并不知情,且杨某出具的货款单及“借条”上的签字是否是父亲签字按印也无法证实。

 

法官实地走访了解到孙某的父亲生前留有一处房产,多次通过电话向孙某讲明法律的相关规定:作为继承人要继承遗产,先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后才能再分割财产。孙某最终主动微信联系法官,同意支付给杨某父亲生前买家具的欠款。鉴于孙某远在济南工作,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官组织双方通过云上在线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孙某并通过微信转账履行完毕,至此圆满处理了这场“无头欠款”纠纷。

 

法官释法

 

父债子偿和夫债妻偿,这种说法并不准确,现有的法律中,并不存在“父债子偿和夫债妻偿”的强制性规定,父母与成年子女均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负责任。但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子女需要对父母和夫妻间的对外债务也需承担偿还责任,子女和夫妻作为继承人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也就要履行偿还被继承人欠下债务的义务。作为继承人需要继承遗产,则先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后才能再分割财产;若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因此,人死后留下的债务,以其遗留的财产为限,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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