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债务
一起武汉债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庞某成因为资金紧张向原告庞某借款,原告于2019年8月1日以现金方式借款30000元给被告,借款期限到2020年8月1日止。原告由于多次没有催还成功,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冯法官认为该案金额较少,而且逾期时间短,能够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 便在该案开庭前主动引导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法官向当事人解释“欠债还钱”的道理,以及借贷合同的法律规定。被告表示,但是没有经济能力,无法还钱,希望原告能够宽限时间让其筹款。随后,在冯良志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庞某成于2021年1月1日前还本金30000元及利息2000元给原告庞某。该武汉债务案顺利调解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