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律师网

武汉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张梅律师,尊而光律师事务所,专注劳动纠纷案件,工伤赔偿等

IP属地:湖北
张梅律师 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公司法
张梅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xurui@zunerguang.com 00:00-23:59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 主攻方向:工伤赔偿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5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554095499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法律谚语之十七

2021-02-26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 |1105人看过举报


31、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资治通鉴·汉纪六》

32、国无常治,又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汉·王符《潜夫论、述赦》

33、为法令,置官吏,朴足以知法令之谓者,以为天下正。——《商君书·定分》

34、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

35、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36、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37、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刘禹锡(唐)《砥石赋》

38、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宋·苏辙

39、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包拯(宋朝)

40、知为吏者奉法利民,不知为吏者枉法以害民。——汉 刘安《说苑、政理》

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北 武汉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554095499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756591

  • 昨日访问量

    101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梅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