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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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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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属于商业贿赂吗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395人看过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法律咨询:请问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对原本不许进场的项目准许进场存放(非经营性项目)属于商业贿赂吗?

  律师解答:属于商业贿赂。

  相关法律知识: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

  一是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二是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三是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是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五是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六是给予或收受回扣;

  七是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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