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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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辞退补偿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1年08月31日|分类:劳动纠纷 |351人看过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一则武汉劳动案例,小张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外贸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中约定双方在试用期内都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合同。眼看试用期就要过去了,小张真高兴。但此时,公司以小张在试用期表现不理想为由解除与小张的劳动合同。

在这个武汉劳动案例中,公司的处理是否合法得当呢?

武汉劳动中用人单位误认为其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理由。员工在试用期这段时间内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可以提前三日提出是不理由不过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占据优势地位,所以这两个的不同是为了表明其在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应当承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倘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招录时明确的职位描述,那么用人单位将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武汉劳动律师: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时,可从下面几个方面做工作:

(1) 招聘工作。招聘时要根据所招聘的岗位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可量化考核的录用条件。

(2) 考核工作。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要以录用条件为标准进行可以量化的考核。

(3) 时间问题。在充分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后,认为需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及时在试用期内解除,否则待试用期过后就无法依据试用期条款解除劳动合同。

  我是武汉律师——张律师,遇到劳动纠纷可与我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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