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强律师

  • 执业资质:1430120**********

  • 执业机构:湖南锐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工伤赔偿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医疗损害责任司法鉴定标准

发布者:张志强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5日|分类:医疗纠纷 |839人看过


一、医疗损害责任司法鉴定标准

  医疗损害责任司法鉴定标准: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等因素划分医疗责任。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根据事实得出鉴定结论,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医疗损害诉讼有效期几年

  医疗损害诉讼有效期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医疗损害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

  2.患者发生了损害事实;

  3.医务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

  4.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