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作为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因未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即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或获得司法部门的调解书,是没有生效的。总的来说,离婚协议或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生效,是需要以当事人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调解离婚为前提的。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