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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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不会因财产形态的变化而改变所有权的归属 ?

发布者:张晓倦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359人看过


       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能证明是以婚前财产出资购买或置换的财产部分,不会因婚前财产的形态发生变化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结婚时应重视婚前财产公证。虽然《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但在长时间的婚姻存续期间中,夫妻的财产必然会产生混同,且婚前财产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形态转变。若没有婚前财产公证,一旦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走向离婚,在现有的财产中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就成为离婚财产纠纷中频现的争议焦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婚前财产转换为其他财产之前,为确保财产转让不至于影响婚前财产的属性,应注意保存财产转换过程中相应的证据,以防不测。对于重大的婚前财产置换或处分,如股权、合伙企业份额、个人独资企业等,建议委托对婚姻家事纠纷处理有丰富经验的律师起草相关协议、拟定详细的交易方案,确保重大的婚前财产不至于因财产形式的转换而沦为夫妻共同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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