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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自首情节中的“确已准备去投案”

发布者:张晓倦律师|时间:2018年06月19日|分类:刑事辩护 |579人看过

自首中的自动投案除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投案这种典型形式外,还包括“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等情形。

 

认定自首情节中的“确已准备去投案”,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必须有准备投案的客观行为

)准备行为必须是与投案相关的必要行为

(三)准备行为必须能够清楚地反映投案意愿

(四)投案意愿必须具有连续性

(五)准备投案必须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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