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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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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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及时回复信息,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张晓倦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7次举报

互联网时代智能手机的普及、各种即时通讯软件的广泛应用,使得在线加班、在线待岗成为常态,不少用人单位通过工作微信群、QQ群、电子邮件等方式在休息时间向劳动者发出工作指令,即使该工作指令可能仅需回复或者线上简单操作,也毫无疑问地影响了劳动者休息的权利。我国宪法、劳动法均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劳动者的休息权应当受到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充分尊重并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不在休息时间发布工作指令、工作要求,可事先与劳动者约定在某些特殊或者紧急情况下,保持通讯设备畅通以接收紧急的工作指令,并在此种随时待命的情况下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劳动者则在不影响休息的情况下,秉持诚信原则,对用人单位的工作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张晓倦律师,办案经验超过11年,执业经验超过9年,现执业于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纠纷等经济案、刑事犯罪辩护、离婚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