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汪佼|时间:2021年12月09日|52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辩护人汪X,湖北XX律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5月至8月,被告人张XX提供虚假证明、虚构经营项目的方式,以合作经营为诱饵,共骗取张XX、李XX等人人民币1745万元,后以支付红利等形式共返还张XX503.4716万元,余款1241.5284万元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
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张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而采取提供虚假证明、虚构事实的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共计人民币1241.528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罪名准确,予以确认。被告人张XX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