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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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专职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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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那么多人认为保险是骗子,讨厌保险?

作者:杜继业律师时间:2018年01月06日分类:保险侵权浏览:985次举报

有人认为保险是骗子,认为保险一点都不保险,而且提起保险就很反感。我们认为原因主要出在以下方面:

一、销售环节

1. 保险销售方式引起反感

目前保险销售所采取的电话销售方式,给大家带来了很多的骚扰。而亲戚中一旦有做保险销售的,也有可能盯着亲朋好友不放,搞得大家敬而远之。甚至有“一人卖保险,全家不要脸”的极端说法。试想一下,如此销售,别说销售保险,无论销售什么,都会引起大家的反感。

2. 销售人员不专业,误导当事人

虽然有相关规范对销售人员的资质有所要求,但实务中,没有学历、甚至没有任何专业知识的人进入保险行业也很普遍,尤其一些落后地区。对于部分保险公司来说,把保险销售掉是第一考虑的,而没有去考虑其后果。

甚至,保险销售被采用类直销(传销)的方式,层层发展“下限”进行保险销售,这样不仅提高了销售成本,也搞乱了销售市场。

其实,保险是转移风险的一种很有效的手段。而每个自然人或法人都可能面对着不同的法律风险,人身意外风险、、疾病风险、产品风险、侵权责任风险等。但是,如果销售人员不专业,就无法将合适的保险推荐给当事人。对于普通投保人而言,TA可能朴素地认为买了保险,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就可以赔,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

实务中,形形色色的情况都可能发生。我们曾接触过一个公司,看了该公司的保单后,立即判断,该公司所购买的保单几乎没有任何作用,因为该公司要承保的标的风险较大,保险公司,于是通过种种手段悄悄地转移了保险公司可能承担的风险。而投保人最可能发生的风险却一点也不能覆盖,这就是典型的被误导。

二、理赔环节

“十赔九不足”是我国保险业理赔的潜规则。这种现象的发生,有多种原因导致。

1. 与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有关

公司的唯一目的在于盈利。保险公司也是公司的一种,盈利当然也是其经营的目的。而表面看起来,只要控制了赔付率,就可以有更多的盈利,于是有的保险公司甚至规定,如果赔付率达成一定的比例,则理赔部全体人员没有奖金。这种情况,惜赔、拒赔就自然会产生。

但是,这是饮鸩止渴的做法,长此以往,投保人自然会用脚投票,以后不再与该保险公司合作。于是,该公司只能通过低价消极竞争获得客户,而保费过低,管理水平又上不去,就会亏损。进而又进一步加剧理赔的惜赔和拒赔现象。

2. 与保单设计有关

即使完全不考虑任何非正常因素,保险公司理赔部和业务部的观点也往往会产生分歧。业务部往往为了留住客户,会希望能够赔付,而理赔部在中立无偏见的情况下,也只能是按照法律和保单进行理赔。如果保单设计不合理,理赔人员即使完全公正的情况下,也可能产生正常拒赔的情况。

3. 与投保人、被保险人自身有关

由于诚信体系尚未形成,理赔过程中,虚构保险事故、故意夸大损失等情况也时有发生,其中车险更甚。既然,有如此不诚信的投保人存在,保险公司为了自我保护,有时候所采取的方式也误伤了一批诚信的投保人。

三、如何有效解决投保和理赔环节的问题

正是由于投保人不具有专业知识,容易被保险人误导,于是就产生了专业的保险中介机构,如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代表被保险人的利益,具有专业的保险知识,可以在投保阶段和理赔阶段帮助被保险人设计保单和在理赔阶段监督保险公司依法理赔。除了专业知识以外,对于一些业务量较大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也可能基于业务的考量,而在理赔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经纪人的意见。

当然,比较专业有影响力的保险经纪公司提供服务是需要另外收取费用的,即使直接向保险公司收取,这也会增加间接投保人的成本。应该说,适当地增加一些成本也是值得,毕竟保费再便宜,如何最终不能有效起到转移风险的作用,则毫无意义。

另外,部分投保人维权意识不强,一旦发生保险公司惜赔、拒赔的情况,没有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间接鼓励了一部分保险公司肆无忌惮地损害投保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险绝不是骗子,而是一种投入较小的成本,就能转移或分散自身风险的一种保障机制。只要在投保和理赔过程中,注意相应的事项,就能实现其功能。

文/上海杜继业律师(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杜继业律师,中共党员,民商法学硕士;2012年至2021年在上海国年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合伙人),2022年1月加入北...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4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