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红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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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刑事辩护行政兼并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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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人是否有权分配征收补偿款

发布者:师红伟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拆迁安置 |2863人看过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因此,在继承开始后,存在数个继承人且遗产未分割的,每个继承人均被推定为遗产的共同共有人,对遗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房屋继承后未分割前,房屋被征收后获得的补偿款,各继承人依法共有。但具体分割还应当依据各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份额来分割。

(《房屋征收与补偿》朱晓娟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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