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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扣押车辆后,停车费由谁来承担?

发布者: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6月29日|分类:交通事故 |1215人看过


近日,儒德律师事务所在开展法律咨询业务时,有个咨询者向律师提问:您好!律师,我开车违章被交警把车给扣了,我也认罚,分也扣了,后来去取车时,停车场要我交500块钱停车费,我就纳闷儿了,交警扣车后,这个停车费该我交吗?

当前社会,尤其是在城市道路上,因为违章被交警暂扣的车辆可谓是屡见不鲜,这时就会存在这些车辆的停车费,那么,这些停车费该由谁来承担呢?儒德律师事务所的小编就帮您解答这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交警扣车后产生的停车费应当由行政机关来承担,也就是说,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或者是违章车辆是不用缴纳停车费的。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到儒德律师事务所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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