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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资质:3111000**********
执业机构: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房产纠纷股权纠纷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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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1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480人看过
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第二项规定,因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在离婚时,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时,有过错方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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