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君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2009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者:刘君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4507人看过

2009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刘君

2009年2月10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据统计200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7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747元,这就意味着2009年北京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所提高,因为赔偿标准是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确定的。

同时根据统计快报显示: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16460元,北京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7656元。

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

 

另附:

2008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989元;
    2、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15330元;
    3、北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9559元;
    4、北京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828元;
    5、北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088元。

2007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京统函[2007]43号
    1、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978元;
    2、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14825元;
    3、北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620元;
    4、北京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061元;
    5、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07年3月27日

     2006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关于调整2006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额计算标准的通知

有关处,各支、大队:
    按照北京市统计局提供的2005年本市城乡居(农)民生活情况和职工年均工资有关数据,现就2006年本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额有关计算标准作以下调整:
    2005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53元;
    2005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13244元;
    2005年北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860元;
    2005年北京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515元;
    2005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808元。
    特此通知。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