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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经被预告登记,还可以卖出去或抵押给别人吗?

发布者:唐海峰律师|时间:2018年12月26日|分类:抵押担保 |2007人看过

房子已经被预告登记,还可以卖出去或抵押给别人吗?

   为了防止一房二卖等侵害房屋购买人的情形,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由此可见,一旦进行了预告登记,在有效的期限内,房屋的卖方将此方再次出售或拿出去抵押的行为都是无效的。该法律规定充分的保护了房屋买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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