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唐海峰律师
执业资质:1120120**********
执业机构:天津津鼎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唐海峰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486人看过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
该行为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也是一方主张要求损害赔偿的条件之一。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