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进入法院的案件越来越多,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法院为了应对案件压力,一是加大了诉前调解力度,尽量分流案件;二是增加一线审判人员。就目前情况看,案件减压效果并不明显,审判人员还是难以应对。我认为,法院除采取分流案件和增加审判人员外,还应当从提高办案效率入手,解决案件积压。
就目前情况看,一是要大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二是要提高当庭宣判率。最高法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已经作了制度安排,目前基层法院也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而当庭宣判率却一直不高,个别法院或法官的当庭宣判率为零。当庭宣判率低,这既是司法效率低的表现,也是涉诉当事人对法院意见最大的一个方面。本人代理一起案件,法院从受理到现在已经2年多了还没有下判,当事人经常催促我们向法院了解情况,当事人甚至说,法院判我输都可以,只要尽快给我一个结果,等待的滋味是最不好受的。这个当事人的想法代表了很大一部分人的意见,案件到了法院久等无结果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负担,案件无结果,有的就无法放心做其他事,造成一个案件拖累一家人。所以,提高当庭宣判率既是法院审判效率的要求,也是案件当事人的期待。当事人涉诉已经是不幸了的,法院有义务让这种不幸尽快过去,而不要给当事人带来新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