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网络科技高速发展,直播行业成为热门新业态,但主播用工关系模糊、企业刻意避责已成行业乱象。很多传媒公司利用大众认知漏洞,不签合同、私户发薪、伪装合作关系,一旦辞退员工便拒绝任何赔偿,让大量全职主播维权无门。
本期马君律师经典胜诉案例,直击全职主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这一司法难点,案件一波三折,历经仲裁、一审、二审,最终成功帮助当事人获赔,为新业态劳动者维权树立标杆!
【案件简介】
当事人李女士毕业后入职某传媒公司,全职担任网络主播。
工作期间,李女士严格服从公司管理,固定每天下午至深夜超长在岗,兢兢业业、踏实履职,将工作当作稳定主业。可公司为逃避用工责任,全程布设陷阱:
1、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
2、全部工资通过私人账户发放,刻意抹去正规用工痕迹;
3、对外谎称与主播是“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后期公司无故单方辞退李女士,且态度异常强硬,拒绝支付一分钱经济赔偿。
【办案全程】
1、由于公司刻意规避用工痕迹、制造法律盲区,李女士初始证据薄弱。一审中公司极力抗辩,混淆视听,主张主播属于灵活合作、不受劳动法保护。一审法院采信表面证据,未认定劳动关系,驳回诉求,案件陷入僵局。
2、针对新业态用工特殊性,马律师直击案件核心:劳动关系认定看实质、不看形式,只要存在管理从属、全职用工、固定薪资,就属于合法劳动关系。
马律师团队连夜梳理全部线索,补强完整证据链:固定排班管理记录、直播任务安排、工作群管控记录、长期规律私户薪资流水、公司核心业务从属关系等,彻底揭穿公司“假合作、真用工”的套路。
3、中院胜诉全额获赔
二审阶段,马律师紧扣新业态审判规则,从劳动关系人格、经济、组织三大从属性精准辩论,明确企业私户发薪、不签合同,属于恶意规避法律的违法行为,不能否定真实用工关系。
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我方代理观点,撤销一审错误认定,依法确认劳动关系成立,认定公司违法辞退事实清晰,并责令公司向李女士支付赔偿金!
目前所有赔偿款项已足额支付到位,李女士合法权益圆满挽回。
【马律说法】新时代主播 到底受不受劳动法保护?
很多公司刻意误导主播:“你是直播合作,不算员工,被辞退没赔偿”。
通过本案明确司法定论:
只要是全职在岗、服从公司考勤和内容管理、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工作属于公司核心业务,即便没有书面合同、工资私发,也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完全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企业以合作、挂靠、劳务为名,掩盖真实用工关系,恶意辞退员工、拒付赔偿,均属于违法用工,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维权提醒】
1、主播、短视频运营、新媒体达人等新业态岗位,不等于灵活无保障,符合用工条件即可认定劳动关系;
2、日常务必留存排班、任务、工作群消息、薪资流水、直播考勤等全部工作证据;
3、遇到无故辞退、拖欠工资、拒赔情况,不要被公司话术唬住,及时专业维权;
4、新业态案件争议性强,只要证据充分,得到法院支持的概率极高。
【合规警示】
所有传媒、直播、互联网企业需引以为戒:
1、全职统一管理的主播,必须依法签合同、缴社保,无法通过私户发薪规避用工责任;
2、不得以“合作协议”包装劳动关系,恶意规避法定用工义务;
3、违法辞退全职员工,需承担双倍赔偿金、社保补缴等多项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重要意义】
本案是直播新业态劳动纠纷典型标杆案例,有效厘清了新时代网络主播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击破了行业长期存在的用工套路。
既有力维护了新业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震慑了企业违规用工乱象,也为同类案件处理、企业合规用工提供了权威参考,彰显了司法公正,护航数字新业态健康规范发展!
马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