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无效不等于所有转账都能返还 关键在资金性质和证据链
发现配偶长期向婚外第三者转账,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这些钱能不能全部要回来?答案不是简单的 “能” 或 “不能”。如果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转账又是为了维系婚外关系而作出的无偿赠与,另一方可以起诉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但如果部分款项被认定为借款往来、信用卡代偿、共同消费或者其他有对价的支出,就不能一概按赠与处理。
江苏高瞻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赠与合同纠纷中,合法配偶发现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向婚外第三者及其近亲属转账,并伴有代还信用卡等资金往来。高瞻律师通过梳理婚姻关系、聊天记录、微信及银行流水、信用卡还款记录和借条,推动法院确认核心赠与行为无效,判令受赠方返还 50 多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一 这类案件真正要做的不是吵清感情 而是查清每一笔钱
婚外关系是案件背景,但法院最终要审查的是财产。谁转的钱、钱从哪里来、为什么转、收款人是谁、对方是否提供了对价,这些事实决定一笔转账究竟属于赠与、借款、代偿还是日常消费。
本案的转账持续时间较长,渠道也不止一种,既有微信和银行转账,也有信用卡使用及还款。部分款项还经过第三者的近亲属账户。如果只把所有流水简单相加后主张返还,很容易被对方以借款、还款、代付或共同消费为由反驳。高瞻律师首先做的,就是把感情事实和资金事实分开,再将资金事实逐笔分类。
二 高瞻律师的代理思路 从异常流水中还原赠与链条
1 先证明合法婚姻持续存在
原告要以夫妻共同财产权受到侵害为基础主张权利,首先需要证明转账发生时合法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本案中,结婚登记材料与转账时间能够对应,构成后续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起点。
2 用聊天记录证明婚外关系和转账目的
仅有转账流水,并不能自动证明赠与。高瞻律师将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与转账时间、金额和备注相互比对,用以说明双方关系性质以及款项是否带有无偿给付目的。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在相关期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据此审查大额财产给付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3 对经过他人账户的资金继续追踪
部分款项并非直接进入第三者本人账户,而是转至其近亲属账户。代理中不能只看账户名称,而要继续核对转账指令、聊天上下文、实际受益人和后续资金安排。本案中,法院结合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对其中与第三者有关的款项作了综合认定。
4 主动区分赠与与借贷 代偿等不同性质
本案并不是把每一笔转账都包装成赠与。对方提交了借条、信用卡账单和还款记录,主张部分资金属于借款或代偿。高瞻律师围绕真实性、关联性、实际资金流向和聊天内容进行回应。法院最终将能够确认的赠与款纳入返还范围,对可能属于借贷或代偿的款项另作评价。这样的处理虽然会影响最终金额,却使核心赠与主张更扎实。
5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防止胜诉后无财产可执行
赠与款返还案件往往金额较大,受赠人收到款项后可能已经消费或转移。本案诉讼中依法采取了账户冻结及不动产查封措施。对类似案件而言,尽早核实对方名下账户、房产等线索,并在符合法律条件时申请保全,往往与实体诉讼同样重要。
三 法院为什么认定赠与无效
法院认为,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婚外第三者,并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既侵害了合法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也违背公序良俗,因此相应赠与行为无效。
对于 “只能返还属于配偶一半份额” 的抗辩,法院未予采纳。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双方并不是各自按固定份额分别占有。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不能简单以 “一半属于赠与人” 为由保留一半。
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流向第三者的资金当然都属于赠与。法院仍然逐笔审查资金性质,将能够证明属于借贷、代偿或者证据不足以认定为赠与的部分排除,最终确认应返还的赠与款为 50 多万余元。
四 案件结果 核心赠与行为被确认无效 第三者返还 50 多万余元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判决确认,配偶支付给婚外第三者的 50 多万余元赠与行为无效;婚外第三者应向合法配偶返还相应款项,并自法院认定的日期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
法院同时对其余资金往来根据现有证据和款项性质作了区分,没有将借贷、代偿或证据不足的部分一并认定为赠与。本文仅陈述裁判文书载明的一审结果,不对后续程序和实际履行情况作未经证实的推断。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代理立场:原告(合法配偶、夫妻共同财产权利人) 代理律所:江苏高瞻律师事务所
五 现在处理婚外赠与 有哪些明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配偶为维系婚外关系而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给予第三者,可能同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权和公序良俗,不能只按照普通赠与合同看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这里需要区分日常说法和法律请求:公众常说 “撤销赠与”,但此类案件通常主张的是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大额、持续且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赠与,一般不能由一方擅自决定。
2025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进一步明确: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处理。该规定把此类案件的裁判规则说得更加直接。
六 高瞻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部提醒 发现异常转账后先做这五件事
1 不要急着在微信里对质
贸然质问可能导致聊天记录被删除、账户资金被转走。先备份电子设备中的原始记录,记录账号身份信息、完整上下文和转账时间,再考虑如何交涉。
2 拉取完整流水 不要只看截图
零散截图很难反映全部资金往来。应尽可能取得银行、微信、支付宝、信用卡等完整记录,并按日期、收款人、金额、备注和对应聊天内容整理。
3 先分类 再计算诉请金额
把明显赠与、疑似借贷、信用卡代还、共同消费、红包和经过第三人账户的款项分别标记。金额不是越大越好,能够被证据支撑的诉请才更有意义。
4 注意证明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了婚姻关系证明,还应关注转账账户来源、资金形成时间以及是否存在夫妻财产书面约定。若对方主张款项属于个人财产,双方仍需要围绕资金来源举证。
5 尽早调查财产并评估保全
如果对方存在转移资金风险,可提前整理账户、房产、车辆等线索,并根据案件情况评估是否申请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保全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也可能涉及担保,不能等到判决后才开始查找财产。
七 常见问题
问:还没有离婚,能否单独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
答:可以。此类诉讼保护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权,不以先行离婚为必要条件。但仍需证明婚姻关系、共同财产属性、婚外关系和赠与事实。
问:只掌握几张转账截图,能起诉吗?
答:可以作为线索,但通常还不够。应尽量补充完整流水、聊天上下文、收款账户身份、信用卡记录及其他能够说明转账目的的材料。
问:所有转给第三者的钱都会返还吗?
答:不会当然全部返还。法院会审查每笔款项的性质。真实借款、代偿、合理消费或者无法证明属于赠与的款项,可能不会纳入返还范围。
结语
婚外赠与案件最容易出现两个误区:一是只盯着婚外关系,忽略财产证据;二是把全部流水直接等同于赠与金额。真正有效的处理方式,是先固定关系和资金证据,再逐笔解释款项性质,最后决定确认无效、返还财产、财产保全以及婚内财产分割等措施如何组合。
个人遇到配偶向婚外第三者转账、赠送财物、代还贷款或信用卡、购置房屋车辆,或者发现配偶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尽早固定婚姻关系证明、资金来源、完整转账流水、聊天记录、第三者身份线索及财产线索,不要只凭零散截图贸然交涉。
江苏高瞻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部,为南京个人提供婚外赠与返还、夫妻共同财产调查、第三者受赠款纠纷处理、财产保全及离婚财产分割等法律服务。如需南京婚姻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南京赠与合同纠纷律师或南京夫妻共同财产律师提供支持,可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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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