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南京婚姻律师团队解读|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返还的法律问题
很多人在咨询南京离婚律师时,会问这样一个问题:"发现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给第三者转了很多钱,这些钱还能追回吗?"现实中的财产转移方式,已经不仅仅是简单银行转账。有的人通过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有的人给第三者买房买车,有的人给第三者父母转钱,还有人长期给主播打赏。这些行为,是否都能追回?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一、丈夫婚内转给第三者的钱,妻子可以要求返还吗?
01 基本案情:在张兰(化名)与刘强(化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刘强与李霞(化名)存在不正当男女朋友关系。在张兰不知情的情况下,刘强先后多次通过其名下账户向李霞转账达十余万元。张兰发现上述转款后,起诉要求李霞返还上述款项。李霞抗辩,上述款项系刘强对其的赠与,不应返还。
02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强在与张兰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李霞,刘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张兰的合法财产权益且明显违背公序良俗,故该赠与行为无效,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李霞取得刘强赠与的款项主观上并非善意,无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因此,一审判决李霞向张兰返还上述款项。李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03 法官后语:在婚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外,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任何一方无权非因夫妻共同生活需要单独处分夫妻共有财产。有配偶者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既违反公序良俗,亦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无效,婚外第三者构成不当得利,夫妻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该夫妻共有财产。或许大家会有另一个疑问,既然财产是共有的,即刘强亦有所有权,那李霞可否主张只返还刘强所有的那一半呢?答案是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而不属于按份共有,不存在份额一说。在没有离婚分割财产之前,若夫妻间没有对财产份额进行约定,所有财产都同时属于双方,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刘强赠与李霞的每一分钱,张兰都有权追回,而不仅仅是二分之一的财产份额。
二、为什么妻子可以要求全部返还,而不是只能追回一半?
这里重点解释:很多人误认为:"丈夫的钱有一半也是他的,所以只能追回50%。"实际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并不是简单按份共有。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在夫妻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如果一方为了维系婚外关系,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行为不仅损害另一方财产权,也违反公序良俗。因此,法院在相关案件中可能判决第三者返还全部受赠财产。
三、现实中,婚内财产给第三者有哪些常见方式?
1. 直接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这是最常见的形式。例如:每月固定转生活费;节日期间转账;多次小额转账累计达到数十万元。这类案件关键不是看单笔金额,而是看:是否存在婚外关系;钱款来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转账目的是否属于赠与。
2. 发520、1314红包,节日转账,能追回吗?很多当事人认为:"金额不大,法院不会管。"实际上不能简单这样判断。如果存在:长期频繁转账;特殊金额红包;聊天记录能够证明感情关系;转账明显超出正常交往范围;法院可能结合全部证据判断是否属于婚外赠与。
3. 给第三者买房、买车、支付装修费用。有些案件中,财产转移并不是现金。例如:支付第三者购房首付款;购买车辆;支付装修费用;购买贵重物品。如果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不存在真实交易基础,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返还。
4. 给第三者父母或者亲属转账。这是实践中越来越常见的一种方式。例如:给第三者父母转账;通过亲属账户购买房产;帮助第三者家庭支付费用。不能简单认为:"钱没有直接给第三者,所以追不回来。"法院通常会审查:收款人与第三者关系;转账时间;是否存在真实原因;实际受益人是谁。如果亲属只是代收或者帮助隐藏财产,也可能涉及返还问题。
5. 给主播打赏、大额网络消费。近年来,婚姻案件中出现新的争议:一方婚内长期给主播打赏;大额充值;购买虚拟礼物。如果只是正常娱乐消费,一般需要具体判断。但如果:金额明显异常;使用夫妻共同存款;与特定主播存在特殊关系;另一方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角度主张权利。
6. 投资第三者创业、开店经营。还有一种情况容易被忽视:例如给第三者投资开店;支付经营费用;购买设备;以借款名义提供资金。表面看是投资或者借款,但法院会审查真实性。如果没有真实投资关系,只是利用夫妻共同财产帮助第三者经营,也可能被认定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
四、哪些情况下,妻子可能无法追回?
南京婚姻律师提醒,并不是所有异性之间的钱款往来都一定能够追回。例如:正常朋友消费;真实借款;合法交易;共同投资。如果对方能够证明款项具有合法依据,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返还请求。所以,不能仅凭"发现对方和异性有联系",就认为所有支出都属于转移财产。
五、高瞻婚姻律师处理此类案件,重点关注哪些证据?
实践中,很多案件输赢不在于有没有怀疑,而在于有没有证据。通常需要关注:
1. 转账证据。包括:银行流水;微信支付记录;支付宝记录;收款账户信息。
2. 双方关系证据。例如:聊天记录;出行记录;照片视频;朋友圈信息。
3. 财产用途证据。例如:买房合同;购车记录;消费记录;转账备注。
如果无法自行取得完整银行流水,可以结合案件情况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六、丈夫不同意,妻子没有离婚可以起诉吗?
可以。很多当事人误认为:"必须离婚以后才能追回。"实际上,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时,并不当然要求先办理离婚。是否起诉、起诉谁、请求返还多少,需要结合:转账路径;证据情况;第三者身份信息;财产是否存在转移风险。
高瞻婚姻律师提醒
发现配偶可能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时,不建议只关注情绪冲突。处理这类案件,通常需要先做好三件事:
第一,固定证据。不要急于质问对方导致证据灭失。
第二,查清资金流向。重点确认:钱给了谁?为什么给?资金来源是什么?
第三,制定处理方案。根据情况选择:婚内财产返还;离婚财产分割;财产调查;财产保全。
婚姻财产纠纷中,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不是一时冲动,而是证据和法律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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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