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一:参考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
虽然目前集体土地征收暂无具体法律规定,但从行政和司法实践来看,农村征收活动已经在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步骤了,而补偿价格也就相应可能会参照市场价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明确指出,对于已征收但未及时补偿且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符合国家征收拆迁总的政策精神。
【方法二:参考房地产评估价格】
有两个方面值得参考,一是房屋未被拆除时参考政府委托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价格;二是房屋被拆后在赔偿程序中参考被征收人自己委托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价格。
参考评估价格的优点有三
一是数额具体明确,很多被征收人自己都不太清楚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而评估机构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计算出具体的数值,且有较详细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
二是对产生收益的房屋,仅仅参考市场价格可能会遗漏房屋的产出价值,低估房屋的实际价值;而评估报告则会科学选用收益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必要时还会综合适用两种评估方法。
三是评估报告具有正式、书面等特点,在法庭上有着较强的证明效力和参考价值,能够获得法院的认可。
【方法三:适度进行心理预估】
征地拆迁纠纷归根到底源于被征收人的心理预期与实际补偿之间的落差。无论采取何种估价方法,被征收人认为不公平或者不满意,纠纷就在所难免。
一般而言,正规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因其受区片综合地价或者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约,其土地部分的补偿数额通常不会太高,尤其是很难达到令村民完全满意的程度。此时,大家就有必要将关注重点更多地放到宅基地上房屋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上去,争取落实其中的停产停业损失及特殊农作物价值的补偿。
在“区位补偿价+重置成新价”的计算模式下,房屋的补偿金额也不会太高。而若涉案项目系房地产公司主导的腾退搬迁项目,则被腾退人将享有更多的协商谈判空间。这类项目的最终补偿安置结果经依法充分协商沟通也会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