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琼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务分包的相关问题

发布者:贾琼律师|时间:2017年04月13日|分类:合同纠纷 |424人看过

一、劳务分包的概念:

由于法律规定劳务分包合同可以不经得发包人或总包人的同意直接签订,而转包合同与不经得发包人或总包人同意签订的分包合同是无效的。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属于合法的工程分包活动。(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二、劳务分包的法律特征:

1、劳务分包的双方当事人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派生,劳务合同属于总承包施工合同及专业分包等合同的从合同,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不会派生出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分包的双方当事人指向的是工程的施工劳务,其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劳务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合同的承包人是企业,因此,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归劳动法调整;

3、劳务分包合同的对象是计件或计时的施工劳务,主要是指人工费用以及劳务施工的相应管理费用,而不是指向分部分项工程,不能计取分包的工程款。也就是说,专业工程分包计取的是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主要表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仅计取直接费中的人工费和相应管理费,主要表现为包清工这是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在计取合同对价方面的本质区别。

4、专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而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发包劳务,无需经得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

(实践中,为了明确劳务分包的性质,当事人可在合同的上方用粗线框出一个小方框,框内注明:本合同属于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永远不是工程分包。)

三、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的区别:

1、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工程分包人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共有地基与基础工程等61种;劳务分包人持有的是劳务作业资质,其不同的资质条件分为木工作业等13种。

2、合同标的指向不同。劳务分包主要表现包清工,专业分包主要表现为包工包料

3、分包条件限制不同。总包人分包工程必须经发包人同意,而劳务分包可不经发包人同意。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实践中,总包人或专业分包人经常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进行工程分包。一旦产生纠纷,则会因合同无效而无法维护自身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劳务承包人带料施工、带机械施工,如果单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则属于以劳务分包为名,工程分包为实,合同是无效的。因此,必须同时与承包人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委托采购合同》,并以发包方名称开具发票才能规避合同无效的情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