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平均分割的。那么,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属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可知,夫妻是可以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的,但是要注意此约定应当为书面形式并且明确具体,如约定不明确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将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平均分割。虽然法律规定结婚后夫妻二人的收入为共同财产,但是夫妻之间的财产归属约定系私法领域,可由双方自由协商确定,同时该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有约定的,该约定还会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的债务产生影响。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也就是说,双方约定财产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债务也可由各自来承担。此种情况下,可以避免夫妻一方恶意负债导致另一方背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