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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伟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孙中伟(北京)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好友写字楼2503室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取保候审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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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处理【法律规定】第三百五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
重审查看:11757次2015-11-03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