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珊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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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没有约定抚养费或者放弃抚养费的,离婚后反悔可以再要吗?

作者:夏珊珊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06次举报

  有很多人问,协议离婚时放弃抚养费,后面可不可以再要啊?这里我可以很肯定的回答可以的!!

离婚时没有对抚养费做出约定或者直接放弃对方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反悔是可以向对方主张的。具体是以孩子名义起诉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之前未主张的部分也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的。因为离婚时的约定是夫妻双方自己的承诺,并非是孩子的意思表示,大人的意志不能强加到孩子身上,况且是对孩子不利的。所以,对于抚养费,在孩子未满十八周岁时,都是可以向父母主张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夏珊珊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民商部主任,民革党员。青岛市律师协会会员,青岛市城阳区妇女联合会巾帼维权志愿者律师,城阳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76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离婚、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