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问,协议离婚时放弃抚养费,后面可不可以再要啊?这里我可以很肯定的回答可以的!!
离婚时没有对抚养费做出约定或者直接放弃对方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反悔是可以向对方主张的。具体是以孩子名义起诉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之前未主张的部分也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的。因为离婚时的约定是夫妻双方自己的承诺,并非是孩子的意思表示,大人的意志不能强加到孩子身上,况且是对孩子不利的。所以,对于抚养费,在孩子未满十八周岁时,都是可以向父母主张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