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以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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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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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换思维,投资“变”借贷 ——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者:宽以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3日|分类:债权债务 |101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杨某东与杨x系亲属关系,2014年杨某东分别通过转账及现金支付的方式向杨x支付了资金X万余元。但就该笔款项的性质究竟是借款还是投资,二人说法不一。杨某东称这是其向杨x出借的借款,杨x却说这是杨某东投资案外人陈某土方石项目的投资款,只不过该笔款项是通过自己转交给陈某。杨某东想收回该笔款项,,故委托宽以律师团代理本案诉讼。

诉讼策略

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或者投资合作总会因为彼此之间的特殊信任关系仅以口头作约而忽视书面协议的作用,这也通常使资金往来的双方会因为对法律关系认定的不一致发生纠纷。本案就是这类案件的典型,即因为没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导致当事人双方对借贷及投资法律关系的理解存在差异,进而发生纠纷。如果本案证据显示杨某东与杨x之间确属共同投资行为,那么杨某东就应当与杨x共担风险。杨某东因其投资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就应当由其自行承担,其无权要求杨x向其返还资金并向其支付利息。但因为本案杨x的证据并未显示其与杨某东有共同投资的项目、杨x自始至终也并未向杨某东分红及结算。故团队代理律师抓住杨某东通过银行转账及现金的方式向杨x支付款项及相关亲属证人证言等证据将本案的诉讼思路定为民间借贷,成功帮助杨某东追回借款。

案件结果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杨某东与杨x之间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令杨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杨某东借款本金,并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偿还利息。

典型意义

本案的典型之处在于在面对客观事实真伪难辨的情形时,团队律师紧抓案件证据,以证据为基础从委托人的角度出发,为法院重现案件的“证据事实”,为案件的胜诉铺下基石。在诉讼案件的代理中,常会出现当事人陈述的“客观事实”与证据反映的“证据事实”有出入或甚至相左的情况,此时,代理律师的选择就非常重要,将直接决定案件的走向和结果。

回顾总结

民间借贷纠纷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行为常与婚姻家庭、投资理财、公司治理等因素结合,呈现出案情复杂化、案件性质多元化、法律关系模糊化的趋势,这就为案件的代理增加了难度,代理律师要在错综复杂的案件事实面前保持清醒,在多重法律关系中剥离、选择出对委托人最有利的部分,然后以此为切入点,进行诉讼活动。本案就是民间借贷与投资理财相结合引发的,在办理这种案件时,我们不能拘泥于案件的外在表象,要仔细分析其内在法律关系,抓住案件细节,在关键的时候一招致胜。而对案件当事人而言,在与他人发生大额资金往来时,最好以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明确一下双方的法律关系,既能规范双方的履约行为还能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何乐而不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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